风淋室验收分为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启用验收、设备试用验收3个阶段,每个阶段必须有甲、乙人员现场参与验收,如乙方无人参与,则视为默认甲方现场验收结果。
1.
风淋室开箱验收:到货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的设备,甲方按照合同技术要求办理完毕开箱验收手。具体开箱验收标准如下表:
风淋室开箱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设备型号
|
按技术要求
|
设备材料
|
按技术要求
|
设备资料
|
按第五项
|
设备外购
|
全新无损坏
|
2. 风淋室安装调试评审启用:设备入场后7天完成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技术要求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前的性能、质量、安全评审。验收评审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特殊设备要求:需计量、报装报检设备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计量、报装报检后才能启用),同时甲、乙双方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启用交接单》。培训,安装调试验收、评审标准如下表: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第一至第四项
|
按照合同要求检查
|
3.风淋室设备试用期验收:
3.1设备试用期自办理《设备安装调试启用交接单》后为叁个月。试用期内设备必须均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累计故障时间的故障率不超过1%(标准设备不超过0.5%、非标设备不超过1%),试用期累计故障率=(试用期累计故障停机时间÷试用期计划使用时间)×100%。
3.2设备试用期内故障时间的确定:自设备发生故障开始计算,到修复故障的时间,同时甲、乙双方在《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3.3在试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达到合同技术要求的验收标准,则判定验收不合格。
3.4验收内容及标准(包括合同技术要求所有的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要求)
验收项目
|
验收标准
|
合同要求的第一至第四项
|
按照合同具体要求
|
故障率
|
不超过1%
|
3.5 特殊保修要求:控制部分自验收之日起保修3年。
|